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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

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“国家宪法日”,也是全国法治宣传日。为深入学习全面实施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,马克思主义学院院以“124全国法制宣传日”为契机,组织开展普法宣传、主题报告等活动,通过内容丰富、参与广泛、形式新颖的多项活动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增强法治观念。

普及宪法知识,传递法治火炬

12月4日,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校园里组织开展了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”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,制作的主题宣传展板在教学楼区进行了展示,青马社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、嘉庚精神读书社社员向学生们发放法制知识宣传彩页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举办法律宣讲,助力法治建设

12月4日,马克思主义分别在思明和翔安校区举办两场法制主题宣讲报告,学院邀请曾获得“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”“厦门市优秀法官”“厦门市法院办案标兵”“厦门市三八红旗手”等荣誉称号的思明法院民三庭庭长李缘缘法官、莲前法庭的张颖法官、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建涵,带来《民法典与形形色色的侵权》、《珍爱青春,拒绝校园贷》、《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与防范》的法制讲座,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及青马社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、嘉庚精神读书社约250名学生参加安校区报告会。在民法典即将施行之际,李缘缘法官在座学生普及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生动活泼的案例,讲述与学生日常相关的侵权行为,帮助学生提高防范意识,赢得阵阵掌声。张颖法官向在座学生讲述了大学校园里的“校园贷”陷阱。她先从校园贷的概念入手,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案例,归纳了校园贷的五大套路,帮助学生认清校园贷的危害,提供有效的预防建议和应对方法,在场师生反响热烈。



两位法官不时地与学生们进行法律小常识的互动交流,现场气氛十分热烈,达到了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,帮助学生们掌握基本宪法法律知识的同时,也让他们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。学生们纷纷表示,在以后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,会从自身做起,从点滴做起,注重自身言行,自觉遵纪守法,做遵规守法的好学生。

“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。”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,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学习宪法的浓郁氛围,我院师生形成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的意识,为奋进新征程汇聚起强大法治力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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