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庚大讲堂
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“嘉庚读书社”章程




第一条、陈嘉庚是本校创校校主,嘉庚精神是本校校本文脉,为加强嘉庚精神的学习与传承活动,决定创立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“嘉庚读书社(以下简称“读书社”)

第二条、读书社由思政部管理,运作接受师生监督。

第三条、读书社面向本院学生,依自愿原则结社。

第四条、读书社系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

办社宗旨


第五条、读书社办社宗旨是:好读书,读好书,同读共进


业务范围


第六条、组织会员读“陈嘉庚与陈嘉庚精神”主题的好书,定期交流学习成果

第七条、举办相关主题的校内外学习和实践活动,主要有沙龙、论坛、讲演和走寻等实践活动

第八条、组织撰写“嘉庚精神”征文活动,评选征文成果,汇编结集

第九条、选拔优秀学员参加集美学村或更高级别相关主题活动。


社  


第十条、申请入条件:

(一)具有学院正式学籍。

(二)承认本社团章程。

(三)服从社团的安排,胜任社团工作。

(四)热爱读书,热心本社活动

(五)能独立思考,合理建议,促进本社工作

第十一条、会员入社程序

(一)必须由本人提出入社申请。

(二)经本社组织机构考核合格

(三)社团执行机构颁发员证。

第十二条、员权利

(一)享用本社的学习资源。

(二)享有本社团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

(三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

(四)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

(五)会员入社自愿、退社自由。

第十三条、员义务

(一)执行本社团决议

(二)维护本社团正当权益

(三)积极参与社团活动

(四)向本社团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十四条、退社

社员在校学习期间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,并交回社员证,本社撤销其社籍。本社社员因毕业、退学等原因则视为自动退社,社籍自动注销

第十五条、除名

在校期间如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或违反社章程的行为,经本社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

第十六条、纳新

本社定期吸纳新社员,一般在新生入学注册后进行纳新。


执行机构


第十七条、读书社成立执行机构由思政部选派1名指导教师和2名学生社员组成,主持本社日常工作。其中,指导教师任名誉社长,2名学生分别任社长和副社长。执行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组建分小组,指定小组负责人开展小组学习活动。

第十八条、执行机构须完成社团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项目和年度工作总结等事务。

第十九条、社团执行机构的职责

    (一)名誉社长的职责

    指导读书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;指导读书社选读学习书目;指导读书社实践活动;指导社员撰写征文等学习任务;监督读书社日常工作等

    (二)社长的职责

    制定读书社的工作计划;管理社员;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并开展学习活动;组织学习成果的交流与汇编;开展实践项目活动;实施读书社其它日常活动等。

    (三)副社长的职责

    协助社长开展读书社各项工作。


办公设备


    第二十条、读书社办公设备

    (一)设读书社办公室一间,并配备办公桌和电脑。

    (二)读书社建立微信群或qq群进行信息交通。

    (三)读书社学习材料、学习成果建档


经费来源与管理


第二十一条、社团活动经费来源

    (一)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(二)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

    (三)本读书社业务活动产生的其它合法收入

    (四)合法赞助。

    第二十二条、读书社经费管理

(一)本读书社经费必须由社长指定专人管理,建立财务管理制度,并接受主管部门、社员的监督。

    (二)读书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挪作他用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
    (三)读书社负责人(社长)换届前,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。


附则


    第二十三条、读书社章程根据需要可做修订,修订由管理部门、或5名以上社员联名提出。新修订的章程由读书社全体社员审议通过方可执行。

    第二十四条、本读书社完成建社宗旨或分立、合并需要注销,需由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或注销动议,由主管部门给以终止或注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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